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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4
梧州市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学校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规范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业生产、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的饮食环境,严防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二、整治重点

  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生早餐配送企业,学校周边的小餐饮店、饮食流动摊贩、小卖部等。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教育部门加强指导和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学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自身管理体系以及相对应的各项考核、奖惩细则。不得将中小学校食堂承包或变相承包给他人经营。

  (二)严格把关,规范食品原料采购。学校食堂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行为。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食品,并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保证食品安全质量可溯源。学校食堂不得采购无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三)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学校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的要求,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堂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场所环境卫生是否整洁、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是否有效、餐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制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是否执行食品留样工作等;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存在建筑布局不合理、操作流程不符合要求、餐具消毒保洁措施不完善、“三防”(防蝇、防尘、防鼠)设施有效性不强和存在卫生死角等问题,确保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四)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学校食堂要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两公开”管理(专店购买、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计量、专人负责;公开承诺餐饮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五)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力度。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教育部门联合对全市所有学校食堂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轮训。坚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切实增强其食品安全责任感和从业操作技能;组织学校开展以宣传栏、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等方式,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买、不吃学校周边无证小贩的餐饮食品,防止“病从口入”。

  (六)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学校要制定食品安全处置应急预案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明晰应急处置流程图,对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畅通社会投诉渠道,重视和认真处理学生、家长及社会反映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迅速反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处置工作,迅速控制事态,最大限度减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七)净化学校周边“食品环境”。坚决取缔学校门前、周边无证非法经营的小餐馆、小饮食店,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证明、原材料进货把关等情况,重点清查利用有毒有害、变质和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低劣粮油等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6月)。学校食堂开展自查,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和教育部门要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进行检查,切实掌握情况,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制定并落实整改实施方案。

  (二)整治阶段(7月至10月)。学校在学生放假期间,对存在建筑布局不合理,操作流程不符合要求的学校食堂进行硬件设施改造,对餐具消毒保洁措施不够完善、“三防”设施有效性不强的要督促整改。教育部门要对在校生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并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指导下,认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8月下旬,由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联合对辖区学校食堂硬件改造进行验收。

  (三)评估阶段(11月)。各县(市、区)食安办组织对本辖区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效果评估,形成工作总结,在11月10日前,报市食安办。

  附件5
梧州市无证餐饮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针,采取“疏堵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整治无证餐饮经营行为。在2011年10月底前,全市无证餐饮服务经营户在餐饮行业的比率控制在8%以内,无证餐饮经营户查处率达100%,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密切协作、监管有效的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消除无证餐饮经营户的生存空间,维护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二、整治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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