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机制阶段(6月至7月)。由市工信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建立诚信建设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诚信建设办负责组织试点企业对诚信建设行业标准、实施指南、评价细则、管理办法、工作方案等制度、标准进行学习培训。
(三)试点运行阶段(7月至11月)。对在全市范围内选定的试点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试点企业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及实施计划,召开动员会,开展自评自查,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诚信建设办做好工作指导,进行绩效评估,组织专家开展试点评价,设计、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完成工作总结并组织召开试点阶段总结会,交流做法。在试点企业中初步建立自我完善、自我约束、诚信履行的良性循环长效机制,为提高我市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在推行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创造有利条件。
附件8
梧州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推动与分级实施、以人为本与服务大局、因地制宜与形式多样、部门配合与公众参与”的原则,通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全市初步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得到普及,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岗位培训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监管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透明,舆论监督及时有效,确保群众饮食安全,促进和谐梧州建设。
二、宣传重点
以“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为主题,着重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向领导干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业全体人员及媒体采编、网络管理人员宣传《
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介绍我市食品安全工作成绩和先进经验等。
三、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启动活动仪式(6月)。市及各县(市、区)政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深入人心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配合开展集中报道,提升宣传周活动的社会效应。(各级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完成)
(二)分类开展教育培训活动(6月至12月)。
1.领导干部专题培训。对各级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食品安全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由各级食安办牵头,相关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2.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把在职人员培训纳入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各级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不少于40小时的岗位培训。(由各级食安办牵头,相关培训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3.食品生产经营者教育培训。对食品企业和餐饮行业全体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安全管理员以及乡村厨师、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宣讲法律知识、行业道德伦理、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和食品安全知识等方面的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受训对象每人每年接受培训的时间不少于40小时。(由各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培训。以传授科学种植养殖技术、规范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开通热线、深入田间地头等形式,向农(渔)民、农业合作社、企业等推广农产品科学生产的专业知识,推进科学种植养殖,从源头上保障食品安全。(由市农业局、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组织实施)
5.媒体采编、网络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全国、全区及全市有关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食品安全宣传报道纪律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进行食品安全问题正确报道、舆论正面引导作用等方面的培训。(由各级食安办牵头,宣传及相关监管部门、各类媒体配合实施)
(三)开展科普活动(6月至12月)。
1.“五上”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上街”活动。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街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利用好农村圩日等时机,通过现场咨询、宣传板报、山歌、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专项行动内容、监管成效、辨假识假科学方法等内容。(各级食安办牵头,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开展“食品安全上墙”活动。利用墙体制作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海报、图片等,形成食品安全宣传“墙头”阵地。(各级食安办、宣传部门共同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实施)
(3)开展“食品安全上媒体”活动。充分发挥媒体强大的信息传播功能,组织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刊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部门负责,各级食安办配合实施)
(4)开展“食品安全上车站码头”活动。组织开展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公共场所食品安全宣传公益行动,在各类客运交通工具上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扩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的受众面。(各级食安办牵头,各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5)开展“食品安全上舞台”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山歌、相声、短剧等,深入广场、社区、学校、企业、圩镇进行表演和巡回演出。(各级食安办牵头,会同文化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