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2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1〕693号)精神,为加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 凯 市长
副组长:关远芳 副市长
成 员:韦宪森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一戈 市商务局局长
徐文伟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刘 廷 市财政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