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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济南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关于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济南考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济南考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7月3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上传以下材料:
  1.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时间、地点和查验方式
  1.查验时间
  2011年6月27日至7月15日。
  2.查验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47号济南科技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3.查验方式
  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查验地点接受查验。
  (五)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1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者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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