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海外商标维权。(省工商局、商务厅)
23.支持帮助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在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手续,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保护效率。(南京海关)
五、规范管理服务
24.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管理能力;制定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和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标准,在全省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规范化管理。(省工商局、质监局、知识产权局)
25.强化商标公共服务。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顾问团,加强对商标战略和品牌经济的理论研究,积极为品牌建设提供决策咨询、战略指导和法律服务;积极发展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商标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省工商局、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
六、重视人才培养
26.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能力;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商标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家和企业商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强化对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强化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国际交流,提高人才培训的层次和水平。(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商局、行政学院)
七、营造良好氛围
27.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努力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司法厅、文化厅、工商局,南京海关)
28.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性教育,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弘扬以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风尚。(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司法厅、工商局,南京海关)
29.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省委宣传部,省工商局)
八、强化督查考核
30.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的统计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名、著名商标认定数,驰名、著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品牌培育基地发展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省工商局、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