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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3、对中小企业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补助项目采取奖励方式。对推广应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和品牌营销较好的市给予奖励。
  4、对提高企业管理素质活动补助项目采取事后补贴和奖励方式。对管理咨询机构为中小企业开展的管理咨询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开展咨询服务实际发生费用的50%;对精细化管理达标企业给予奖励。

  三、申报要求

  1、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文件上报方式。申报要求见附件1。
  2、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的市,包括济南、淄博、枣庄、烟台、潍坊、威海、济宁、临沂、菏泽等9个市。
  3、每个市申报培训补贴的人数不超过3000人(其中,市级培训不超过1000人)、申报管理咨询项目1个。省财政直管县(市)申报培训补贴的人数不超过1000人。
  4、给予奖励推广应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和品牌营销较好的市,根据相关工作指标考核排名确定;给予奖励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和十佳信用担保机构按省公布的名单确定。
  5、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各省财政直管县(市)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在对项目进行认真初审的基础上,联合提出推荐意见,由各市财政局、各省财政直管县(市)财政局会同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省财政直管县(市)中小企业局(办)行文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办,同时附报有关企业项目资料3份(其中,省财政厅1份,省中小企业办2份)。省属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送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办。
  各市、各省财政直管县(市)报送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前,未在规定时限内上报的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张荀:0531-82037277
  邮箱: zhangxunzhangx@sina.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  王志福:0531-82669623
  邮箱:binzhouwzf@163.com

  附件:1、各市和财政直管县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和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略)
  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和项目资助有关情况汇总表(略)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1:
各市和财政直管县报送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和申报项目资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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