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积极探索“法律六进”活动在制度建设、方式方法、考核评价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规范化。以扎实有效的“法律六进”主题实践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增强农村和社区依法自治功能,培育青少年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提高企事业单位规范运行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
(九)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搭建法治文化创建平台,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特别是文化团体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宣传。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镇(乡)、社区、村公共文化设施为重点,逐步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立法治文化教育基地。探索将法治文化建设与精神文明、中华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群众文化、民风建设等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努力创造富有地方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十)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要以建设和谐富裕新中卫为主线,以创建“法治中卫”为主题,突出抓好“综合治理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十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以普法推进依法治市,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对乱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政执法人员坚决依法处理,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逐步在各级政府和部门单位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措施的落实。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单位”、“依法治校”、“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三、对象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龙头,以抓好青少年法律教育为基础,引领和带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宗教人士等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