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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迎国庆,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检查重点及内容
  (一)道路交通。由县公安局负责牵头,县交通、安监、建设、公路段等部门(单位)配合。重点检查交通运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及运输企业和客运站点对客运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情况。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客运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及时查找长途客车安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GPS使用情况,严防“三品”上车。对车辆超载、超速、客货混装和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带病”车辆上路、农用车非法载客以及不按规定配带消防灭火器具、安全锤等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加快道路交通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步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重大事故倒查制度,杜绝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人员密集场所。由县公安局消防科负责牵头,县发改、经贸、公安、文体、旅游、教育、卫生、工商、交通、供销等部门(单位)配合。重点检查商贸流通企业、集贸市场、粮库、加工企业和宾馆、学校、车站、医院、旅游景点、网吧、歌舞厅等人员密集场所,结合“天山霹雳”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六必查”: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是否符合要求;二查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机械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三查防火间距、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定,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设施分隔性能是否完好;四查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车道是否畅通;五查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六查单位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及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对存在重大火灾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三)煤矿。由县煤炭局负责牵头,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煤矿“一通三防”规定落实、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煤矿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是否有效治理煤矿瓦斯、煤尘、透水、火灾、顶板等重大隐患,是否严格控制井下作业人员。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煤矿企业要限期停产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
  (四)非煤矿山。由县安监局负责牵头,县国土资源、公安等部门(单位)配合。重点对非煤矿山安全出口、通风防尘、提升运输、供排水、爆破采掘、保安矿柱、供配电和顶板管理等生产过程中关键岗位、关键部位、事故易发的工序和主要安全设施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不留盲区和死角。检查非煤矿山新、改、扩建设项目是否按照“三同时”规定进行建设,非煤矿山标准化、电子监控建设进度,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对无证上岗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非煤矿山企业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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