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集约发展原则。按照产业集聚、布局集中、发展集约的要求,选择优势产业向产业集中区、台商投资区、特色专业园区等集聚。
(五)生态优先原则。突出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实现两岸产业合作基地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目标
优化闽台产业合作布局,拓宽两岸产业对接领域,构建产业分工合作和互利共赢体系。“十二五”期间,实际利用台资力争年均增长10%左右;平潭综合实验区、台商投资区和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载体功能更加突出、集聚效应更加明显、产业发展更加协调;重点扶持和培育捷联电子、华映企业、友达企业、翔鹭集团、正新企业、宸鸿科技、乐捷显示、腾龙芳烃、福欣不锈钢、灿坤实业等10家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台资企业,打造闽台合作石化、信息超千亿产业集群(基地);构筑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实现闽台农业合作新跨越;提升服务业合作水平,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打造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充满活力的两岸产业合作紧密区域和前沿平台。
第三章 重点领域
围绕先进制造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承接台湾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培育壮大闽台合作产业集群,构筑两岸产业合作重要基地。
一、电子信息产业
重点推进以新型平板显示、LED、太阳能光伏为代表的光电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合作,吸引台湾高端生产环节和技术向海峡西岸经济区转移,促进电子信息产业向高端发展。成立产业合作联盟,强化技术和产权合作,促进闽台两地LED产业合作互补,推进OLED、3D显示等新型显示产业项目。加强标准制定方面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设计的研发试验,推动两岸合作制定的标准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支持晶宇、汉晶、亿冠晶等台资LED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与台湾晶元、鼎元、视创合作的外延芯片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推动闽台集成电路产业的交流合作,承接台湾集成电路设计业的转移,搭建两岸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与电子整机生产企业的联系对接平台。推进省电子信息集团与台湾友顺IC合作项目尽快落地开工建设。加快厦门、泉州、福州、龙岩等地的闽台光电产业合作园区建设,完善南安光伏产业园、惠安绿谷台商高科技产业基地等特色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形成台商太阳能光伏产业集聚地。强化软件、信息化、电子商务、信息网络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建立闽台IT产业合作机制,积极推进闽台云计算产业和两岸物联网产业合作,支持平潭综合试验区打造“平潭智慧信息港”,推动建设对台区域性通信汇接(枢纽)中心,共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及育成中心”。
二、石化产业
加快推进闽台合作建设古雷石化园区,使其成为拥有较多完整石化产业链的闽台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以轻油裂解项目为龙头,推动石化产业链深度延伸。利用古雷石化项目的产品和副产原料,与台湾石化下游产业对接,延伸产业链。加快在建重点项目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80万吨/年对二甲苯(PX)和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50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的建设进度,加快推进古雷石化(漳州)有限公司16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的炼化一体化工程和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1500万吨/年炼油、15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对接台北的橡胶、轮胎、树脂、塑胶制品等产业,建设石化下游产业集聚区。
三、装备制造业
以青口汽车城及厦门汽车城为载体,引导台湾汽车及汽车电子等关键零配件行业的转移,强化与台湾电电公会、汽车电子产业联盟的实质性合作,推进东南汽车三期项目建设;引导推进漳州、龙岩、泉州汽配产业基地建设;推进闽台新能源汽车合作试点,重点开展新型动力电池、高效驱动电机、综合控制系统、快捷充电技术等关键零部件的研发合作。促进台湾数控机床、木工机械、食品机械、纺织机械、农业机械产业等向海西转移,积极引进台湾先进基础工艺技术,建立与台资装备制造业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引导有实力的台湾数控机床龙头企业集聚到闽台产业合作专业园区,以尽快形成台湾工具机产业专区和精密机械产业集聚区。深化福安东元电机园与台湾东元集团合作;依托福州、厦门、泉州国际机场,加强同台湾中华、长荣、远东三大航空公司的联系,吸引台湾航空维修业转移或到我省设立飞机维修企业,拓展飞机维修等服务。
四、农业
落实加快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发挥特长、优化技术、创新产品、拓展市场,全面深化闽台农业合作;推动漳浦、漳平永福、仙游、清流、福清、惠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并带动创建省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加大引进推广台湾农业“五新”力度,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精致农业、休闲观光农业,以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建设一批闽台合作现代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和园艺产品、畜产品加工出口示范基地,推动闽台优势产业发展;加强闽台渔业合作,推进养殖和加工合作,拓展远洋渔业合作,促进两岸水产品贸易;完善闽台农业良种引进繁育推广体系,建立一批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推广中心;推动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海峡两岸泉州农产品交易物流中心、漳州海峡花卉集散中心和东山、霞浦水产品集散中心等建设;借鉴台湾农业经营管理经验,开展一批制度规范、机制灵活、动作高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
五、金融业
拓宽台湾资本进入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渠道,深化与台湾银行业、保险业以及证券业等的交流合作,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支持台湾地区银行在我省设立独资银行或银行分支机构;支持台湾金融机构在我省独资或合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和货币经纪公司;探索开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推动两岸银行卡联网通用和结算;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探索建立两岸股权柜台交易市场;吸引台湾证券公司在我省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合资期货公司及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简化台湾证券从业人员在福建申请从业人员资格和取得执业资格的相关程序。吸引台资保险公司在闽设立机构或设立注册独资、合资保险公司。继续鼓励两岸合作在福建设立两岸产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股权投资机构,加快两岸股权投资合作与发展。支持台湾在我省设立独资或合资的金融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为两岸金融深度合作提供服务。
六、物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