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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八)农区害鼠密度超过5 %(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20万亩以上,发生区域在2个县市区以上的;

  (十)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农业生物灾害的。

  1.4.3 Ⅲ级农业生物灾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农业生物灾害。

  (一)迁飞性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在1个县市区全境发生趋势为大发生,且发生面积达到其相应种植面积的55%以上;

  (二)东亚飞蝗发生面积在1500亩以上,且群居型蝗虫发生面积在500亩以上;

  (三)高密度土蝗发生面积在5千亩以上(每平方米大于10头);

  (四)检疫性有害生物在一个县市区新发现1例以上,且已对当地农业生产、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

  (五)其他农业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为大发生,在1个县市区发生面积达到相应种植面积的50%以上;

  (六)农区害鼠密度超过10%(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

  (七)农区害鼠密度超过5 %(百夹捕获率)的发生面积达到8万亩以上;

  (八)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农业生物灾害的。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贵港市行政区域内II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别制定相应农业生物灾害防治预案,适用于Ⅲ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和响应I、II级农业生物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I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行动由自治区级响应。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防治组织机构及职责

  2.1.1农业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防治组织机构

  成立贵港市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贵港市指挥部)。由贵港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贵港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贵港市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农业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新闻出版局、气象局、邮政管理局、通信管理局、贵港火车站、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为成员单位(贵港市指挥部构成详见图1)。

  贵港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贵港市农业局,贵港市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贵港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和贵港市植保总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专家委员会由市林业局、市植保站、贵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单位的科研人员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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