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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十二五”快速路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五)市委组织部:负责将快速路网建设纳入重点工程挂职范围,选派干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建设指挥部挂职锻炼。
  (十六)市委宣传部:负责快速路网建设宣传工作,及时制定宣传计划,协调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落实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七)市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协调各建设单位落实工程效能监察。
  (十八)市考评办:研究将快速路网建设工作纳入综合考评的方式方法和重点内容,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十九)市信访局(12345市长公开电话):负责做好与快速路网建设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的协调、处理、沟通和督办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通力合作,克难攻坚,优质高效地完成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工程建设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查、考核、服务等职能,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议或现场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成员单位和各工程建设牵头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做好协调、沟通、配合、服务工作,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推进快速路网建设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
  要建立市、区两级协调机制和快速路网建设工作例会、定期专报、工作通报、专题协调、目标考核等制度,协调快速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市各有关部门要互相支持和配合,将快速路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三)落实征地拆迁和监督管理责任。
  按照“五保四集中”(保质量、保进度、保安全、保稳定、保廉洁,人员集中、设备集中、资金集中、领导精力集中)和《规划及计划》的要求,编制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按照属地原则落实责任主体。项目所在各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大拆迁力度,明确目标责任和交地时间,加快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开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落实。同时,要发挥市场与现场联动机制,重点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四)落实资金保障。
  由市财政全额出资的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直接拨付给项目承建单位;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杭州之江度假区管委会、市钱江新城管委会(指挥部)、市运河综保委(指挥部)实施建设的快速路及配套主次干道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其自行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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