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治理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卫生。按照现行环境卫生管理体制,市、区、街道、社区相互配合,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排水粪便及时清掏工作,做好楼道清扫、庭院保洁和临街单位环境卫生。各级环卫管理单位要全面提高作业标准,按省定标准进行作业,全城区要实现“十分钟”全天滚动保洁制,全面实行垃圾日产日清,晨扫、夜运率要达省定标准。
3、治理施工现场和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建筑施工工地要先围挡后施工,围挡立面应做美化处理,工地进出口道路硬化,配备和落实车辆冲洗设施,运输易抛洒滴漏建筑材料与渣土车辆必须密闭运输。现场内物料堆放整齐,场地平整,围栏规范。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建筑垃圾,防止扬尘污染,施工暂设房、民工食堂、宿舍搭建合理,卫生状况良好;加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取缔违规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马路加工厂、摊点、流动商贩、店外经营、露天烧烤等。
4、治理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卫生。铁路和公路沿线环境要整洁美观,无私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物、无破旧建筑及残墙断壁、无乱堆柴草、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河塘漂浮物。
5、治理公共场所卫生。清除火车站、长客站、商业街、公园、比赛和接待场馆等公共场所的脏乱现象,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四)亮化。
1、优先发展和建设功能照明,实现城市街巷路、小区、单位和居民楼道全部亮化,消灭城区摸黑路,方便群众出行。
2、编制和完善城市照明专项规划和城市照明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该规划要以城市主干路两侧楼宇、标志性建筑、广场、公园、城市出入口、车站和龙湾CBD体育场为主要控制区。规划要高水平设计,建设一批重点突出、结构合理、节能环保的景观照明体系,形成简洁大气、点线面结合、动静适宜的城市整体亮化夜景。
3、现有亮化设施提档升级。用三年的时间完成主要街路现有亮化设施的提档升级工作。重点完成飞天广场周围、龙湾大街中段和连山大街两侧建筑物的亮化设施升级;在绿色景观大道设置高标准的亮化设施,提升城市品位;在公园、绿地设置有特色的亮化小品,塑造多个小而精的亮化精品。城区内建(构)筑物的亮化以黄色和白色为主,道路、公园、水系、绿地亮化要有特色,一街一景。
4、建立健全城市照明巡视、维护管理责任体系。出台《葫芦岛市城市亮化管理办法》,加强亮化设施维护和管理,杜绝照明灯饰设施不亮、缺失、损坏、断条现象,保障亮化效果。
三、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