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制度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会计制度及财务管理规定,指导行政事业单位、业务主管社会团体、所属事业单位及所办企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改革,彻底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
(一)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消除各单位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动机和诱因
促进预算单位收支的全面预算化,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使预算详细、明确、具体,合理保障各单位的经费支出,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对于确有正当理由年底未支付的专项资金,应按规定结转下年,纳入下年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性作用。
(二)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改革,减少财政资金使用上的“跑冒滴漏”
不断规范财政资金支付方式,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切断预算单位与商家的资金直接联系渠道,杜绝以“回扣、返还”等方式形成“小金库”;政府采购项目与财政投资评审职能相结合,杜绝工程领域和大型项目支出方面滋生“小金库”。
(三)深化预算单位改革,不断规范单位收入支出管理
重点进行各单位运行机制改革过程中收入、分配、财务、会计的管理,建立切实可行的绩效考评办法。探索实行绩效考评与收入挂钩的机制,规范一个机构几块牌子的单位收入、分配、财务、会计管理问题。
(四)深化国有资产管理,坚决杜绝国有资产体外运行
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细化相关配套制度,将单位内部国有资产的经营收入、出租收益和处置收益全额纳入法定账内管理和核算。进一步理顺单位对外投资行为,杜绝账外资产、账外收入的产生,从源头上切断“小金库”资金的来源。
(五)深化津贴补贴管理制度的建设
实行阳光收入分配制度,杜绝利用“小金库”资金乱发津贴补贴问题。
(六)深化各单位账户管理
严格落实账户管理规定,确保账户开立合规、合法,杜绝利用不合规账户设立和使用“小金库”。
四、强化监督,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