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

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试行)的通知
(衢政办发〔2011〕47号)


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浙江省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方案(试行)》(浙政办发〔2011〕37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发展方式转变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制定发展方式转变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部署,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鲜明导向,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加快促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结合衢州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评价指标体系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做好数据统计。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各自职能,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做好相关指标数据采集与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数据采集和统计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并牵头做好数据核实工作。

  三、加强衔接配合。评价指标体系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并就有关指标测算做好与省有关部门的对接工作。要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就各项指标进行沟通、交流、分析,对我市发展方式转变进程作出科学评价,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对策建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