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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4.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市商务局要积极推进“三绿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标准化菜市场建设。

  5.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要加大对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等重点监管的查处力度。严格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管理责任制,从源头抓起,加大有毒有害物质监控力度;对出口食品或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与重点清查相结合,从日常生产到仓储运输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出口成品做到批批抽样检验,严禁不合格品流入国际市场。严格按照规定,牢牢把握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的准入门槛,并加强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的动态管理和换证复审。

  (四)加强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

  加强对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和小餐馆的监管,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

  1.开展“塑化剂”专项清查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质监局、工信委、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池办事处、工商局配合。全面排查从境外地区进口被非法添加“塑化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及时处置问题食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净化我市食品生产经营市场,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2.开展全市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顿行动。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教育部门配合。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食品加工安全操作规范,严厉打击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营造安全的饮食环境,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加强食品安全预警机制建设。市卫生局要围绕与消费者健康密切相关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预警机制

  (五)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好落实《河池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搞好培训演练,让相关部门、人员都熟悉应急处置的响应和运行程序,形成实战能力。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相关部门要确定各级事故应急责任人,严格执行应急预案规定的各项措施,对延误事故处理时机、行政不作为等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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