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理顺监管职能。坚持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各级监管部门实行食品安全一把手负责制,同时,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本部门、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要建立本部门、本级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要及时报市食安办备查。各县(市、区)要加快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并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此项工作已列为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确保组建工作顺利完成。
2.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保证食品安全。部门间必须密切配合,相互衔接,建立部门联动和定期联系工作制度,形成完整的监管链,齐心协力做好专项整治。各监管部门在分兵把口的同时,必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政出多门,职责不明,行政资源和技术资源浪费等诸多问题。
3.加大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本意见的落实工作,确实承担综合检查和督办工作。根据自治区和市政府统一部署及市领导批示的食品安全工作和上一年工作有待加强的、媒体曝光频率较高的、群众反映集中的区域和问题,有关部门要抓好抓实,对工作不力的,隐患仍存在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牵头抓好督促督办工作,促进整改,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4.完善责任考核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对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将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量化;对量化的工作任务进行统一标准的检查验收,考核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绩效;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评价各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提高整治工作效能
要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内容,出现一家,查处一家,做到不留死角。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及时查处食品安全大案要案,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对查获的案件,要加大惩处力度,对违法行为严重、造成影响恶劣的,要坚决取缔,清除出市场,并及时予以曝光,震慑违法生产经营者,对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的生产企业、市场、商场和超市,要责令停业整顿,并追究主办者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要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