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亚龙湾青梅港地区正常施工秩序的通告
(三府〔2011〕95号)
为推动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保障亚龙湾青梅港地区的正常施工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亚龙湾青梅港地区正在进行我市的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和维护正常施工秩序是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从维护我市稳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妨碍、阻挠重点项目的施工。
二、禁止在亚龙湾国家度假区青梅港瑞吉酒店桥至河道口段非法从事放牧、捕捞、旅游、潜水等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各类船只在该区段内停放。
三、各执法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保障亚龙湾青梅港地区的正常施工秩序,依法查处破坏正常施工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影响、阻挠施工的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规定进入、停放在该区域的船只,将由执法部门依法拖离并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对无牌无证的船只,依法予以没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