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纠正当前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以政府或部门名义举办或参与国际会议,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参加部门会议,坚决纠正会议过多过滥、发放纪念品等铺张浪费、形式主义的问题。
同时,各区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区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风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确保任务落实。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和协助抓好驻在部门的纠风工作。各纠风牵头部门的纠风工作实施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市纠风办。
(二)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重点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加大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加大查处重点案件和解决疑难问题的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及时曝光,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以纠风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三)注重思路创新,加强源头治理。坚持把纠风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中,通过制度创新,深化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预见性,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充分利用以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科技监督手段,不断提高纠风工作效率和水平。
(四)健全月报制度,纳入绩效考评。各纠风牵头责任单位要坚持和完善纠风联络员工作制度和月度情况报送制度,把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常抓不懈,高质量地完成报送工作。目前已设立纠风联络员的纠风牵头责任单位,要继续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面情况,按时报送纠风信息,提高报送质量;尚未设立纠风联络员的纠风牵头责任单位,请于6月10日前将联络员名单报市纠风办,并在本实施意见下发后的每月5日前将上月有关纠风工作情况报市纠风办(联系人:吴淑清,联系电话:13976820189、88266557,传真:88266557,邮箱:syzfjc@126.com,地址:市政府一办一楼市纠风办)。市纠风办已将报送工作纳入我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中,对报送不及时、报送质量差的单位,在年终考核中将按规定扣除相应的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