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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内容》的通知

  (九)市教育局
  根据《考核评估内容》要求,市教育局作为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指标、宣传教育指标责任单位,其具体内容如下:
  1.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将心理健康教育、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性健康教育等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内容纳入初中以上学校的教育内容和教学活动中。
  2.落实教育优惠政策。继续落实好农村独生子女领证家庭和农村二女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家庭(含少数民族三女结扎户,以下简称农村“两户”)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时按政策加分照顾。在全省实施的教育扶贫移民工程中,优先照顾农村“两户”子女。
  3.在办理流动人口子女入托、新生入学、转学手续时,须核查其父母(监护人)现居住地镇(区)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无证人员督促补办,并将核查情况做好登记,及时告知现居住地镇(区)计划生育部门。
  (十)市发展改革委
  1.参与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措施的研究;并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
  2.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需要,优先安排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建设项目,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
  (十一)市妇女联合会
  根据《考核评估内容》要求,市妇联作为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指标、宣传教育指标责任单位,其具体内容如下:
  1.积极参与和支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妇女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殖健康等知识,维护妇女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2.将关注母亲、关爱女孩、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与计划生育“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相结合,加强对育龄妇女知识和就业能力的培训,鼓励育龄妇女建功立业。实施“少生快富”工程,扶持帮助贫困母亲、计生困难户脱贫致富。
  3.把计划生育作为评选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的条件。
  (十二)市委宣传部
  根据《考核评估内容》要求,市委宣传部作为人口问题综合治理指标、宣传教育指标责任单位,其具体内容如下:
  1.将提升人口素质纳入全市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落实情况列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比的重要指标。
  2.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设立专栏、专题大力宣传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宣传市委、市政府对独生子女、农村二女结扎户和符合法定生育的外来人口家庭享有的各种优惠及人口计生合法权益政策。
  3.指导有关部门,创作、编排、演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把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
  (十三)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和所监管企业签订计生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制。协助计生部门理顺条块管理关系,督促所监管企业配合属地计生部门做好计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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