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全面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实施水、电、路、讯、气、房和优美环境“七到农家”工程,提升文明生态村建设和管理水平。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提高农村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抓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推进农村宽带普及、电子政务下乡和涉农信息系统融合工程,推动农村三网融合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沼气,新增一批大中型沼气工程和农村沼气服务网点,提高农村户用沼气和养殖小区及联户沼气数量。大力实施“绿色宝岛”行动计划,巩固海防林建设成果。
(牵头单位:市新农办,主要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区镇)
(十)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按照《三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城镇化建设规划布局,推进我市农村城镇化建设。试行居民住宅集中化、土地和其它资源集约化、公共服务资源有效配置,发展特色产业,转移富余劳动力,拓展收入来源。通过盘活土地资源,建立合理的流转机制,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加强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硬化、绿化、美化和亮化工程。以旅游化改造为手段,重点打造一批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旅游风情小镇。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镇)
四、加快涉农改革,增强农村农业发展活力
(十一)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在巩固完善林改主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着力推进配套改革,加快建立促进林业发展的长效保障机制;完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加快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林农小额信用贷款等业务开展;扶持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合作和股份制林场等,提高林农组织化程度。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镇)
(十二)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健全覆盖耕地、林地等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宅基地发证户数累计达到应发证农户数的 95%以上。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流动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主要责任单位: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