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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青海省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玉树地区。结合玉树灾区重建和冬季防火工作实际,紧紧抓住安置点帐篷、施工工地、建材集散地、易燃易爆危险品、宗教活动场所和设置在帐篷和板房内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防控重点,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玉树灾区不发生亡人火灾事故。
  (五)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四、时间和工作步骤
  开展时间:自2011年10月初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省范围开展为期五个月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
  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10月1日至10月15日)。各级人民政府和各行业、系统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战役指挥部,明确各阶段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当地动员大会,全面发起“清剿火患”战役行动。
  (二)组织实施(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2月6日)。各州、地、市、县人民政府要组织发动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委会以及社会单位,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全面开展社会单位排查摸底工作,对辖区社会单位进行网格化排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各行业、系统负责人要实行“一岗双责”,在全力开展行业、系统“清剿火患”战役的同时,配合消防监督执法,做好联查、互查、自查,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多警种联合行动,全民共同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总结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月29日)。要对本地区和本行业系统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省政府将对全省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青海省“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何挺同志为指挥长,省公安厅副厅长陆元庆同志为副指挥长,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组成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消防局,省公安厅消防局局长刘江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要迅速制定方案,摸清底数,量化任务,层层动员,逐级部署,广泛发动,严密组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位一体的作用,召开专题会议,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消防违法行为严打高压、严查重处,形成“全民除患”的强大攻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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