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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等部门关于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2011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有效实行区域用能总量控制。根据省下达的节能指标,测算各地“十二五”期间及各年度用能总量控制范围,实行区域用能总量和用能强度“双控”,由各地政府在确保生活用能的前提下,实现能源使用高效配置。结合今年电力缺口较大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严控高耗能单位和产能过剩行业用电。
  (五)着力加强财税金融政策引导。加强行业节能潜力调查研究,根据行业特点确定相关重点技术产品进行节能示范改造并适时予以推广。加大节能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参与节能改造。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节能降耗重点工程、节能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严格限制对“两高行业”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新增贷款投放。
  (六)进一步强化节能宣传培训。组织开展以宣传贯彻《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为核心的宣传活动,大力倡导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强化全民节能意识,转变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对各级节能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能源监察机构执法人员、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负责人和能管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各级节能管理水平。

  2011年金华市节能降耗实施方案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

责任单位

1

节能降耗总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万元GDP能耗较2010年下降18.5%以上,各地指标分解为:婺城区18.5%、金东区17.5%、兰溪市20%、东阳市18.5%、义乌市18.5%、永康市18.5%、浦江县19.5%、武义县17.5%、磐安县15.5%、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18.5%。

在2010年基础上,确保完成全市2011年万元GDP能耗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婺城区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婺城区政府

金东区下降3.4%以上,力争下降3.77%

金东区政府

兰溪市下降3.8%以上,力争下降4.36%。

兰溪市政府

东阳市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东阳市政府

义乌市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义乌市政府

永康市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永康市政府

浦江县下降3.7%以上,力争下降4.25%。

浦江县政府

武义县下降3.4%以上,力争下降3.77%。

武义县政府

磐安县下降3.0%以上,力争下降3.31%。

磐安县政府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

节能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按照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本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2、通过强化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探索建立新增用能考核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用能准入,从源头控制不合理用能。

4、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节能工作管理机构,完善用能执法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用能监督管理。

6、强化用能计量与统计管理,健全用能监测、预警和调控体系,推动节能调控制度化、有序化和科学化。

3

结构调整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同比上升1.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20%。

市发改委、科学局

实施省级技术改造“双千工程”重点项目231个,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10个。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4

节能重点推进工程

实施100个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产业化重点项目。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编制“十二五”集中供热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点建设,推进热电行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发电机组抽改背,降低发电煤耗,提高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努力降低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市经信委、环保局、质量技监局

继续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广生物质锅炉、高效节能空调、LED灯具、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产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5万只。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加强电力需求侧和有序用电管理,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用电,做好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用电工作,保证全年用电合理增长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金华电业局

加快新能源汽车试点推进工作,金华市区完成5座充电站(配送站)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300辆纯电动汽车。

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财政局,金华电业局

不断完善节能扶持政策,加强对重点节能工程、重点节能服务平台建设的推进力度。

市经信委、财政局

5

淘汰落后产能

全市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45台、产能470万吨,淘汰粘土砖瓦窑5座。

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1台、产能15万吨,粘土砖瓦窑2座。

金东区政府

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36台、产能360万吨,粘土砖瓦窑2座。

兰溪市政府

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2台、产能20万吨,粘土砖瓦窑1座。

永康市政府

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3台、产能30万吨。

浦江县政府

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3台、产能45万吨。

武义县政府

积极推进工业炉窑节能改造,鼓励天然气替代煤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SO2和粉尘排放,淘汰改造低效燃煤锅炉70台。

市质量技监局、经信委、环保局

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

节能基础管理

执法建设

完成65家工业企业、20家非工单位能源监察(监测),其中兰溪20家、义乌市25家;大力开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宣传贯彻。

兰溪市、义乌市政府,市经信委

7

统计建设

负责能源统计和分析工作,健全全社会能耗统计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建设,加强能源统计培训,规范统计程序和口径,健全能源统计档案,提高能源统计质量,定期公布能耗指标。

市统计局

8

能源计量建设

加快重点用能企业和行业能源计量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对主要能源计量设备的检查管理,提高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水平,继续创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

市质量技监局

9

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完成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00家以上,创建省级绿色企业5家以上,完成资源综合利用年内认定工作,水泥散装率达到68%,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60%、使用量43亿块标砖;组织实施循环经济“91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

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

10

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建筑节能

实施民用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推进实施65%设计标准,负责建筑节能评估审查,继续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在系统内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做好太阳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各类建筑节能监管。

市建设局

交通运输节能

继续推广使用驾驶模拟器,推广货运车辆箱式化、重型化,营运货车单位能耗下降1%,不断降低内运货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实施交通运输节能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淘汰落后油耗超标运输工具。

市交通运输局

商业和民用

节能

对年耗电100万kWh及以上重点商场超市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和目标考核,积极在系统内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重点商场节能灯具使用率达100%,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进城市甲醇汽车试点。

市商务局

公共机构节能

加强机关办公设施节能管理,积极采用高效节电、节水产品,严格执行能耗定额标准,强化室内空调温控标准和公务用车油耗标准,努力降低机关单位建筑面积人均能耗水平。

市机关事务局

农业节能

系统内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扩大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加快淘汰更新高耗低效落后农业机械,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

市农业局

节能宣传

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节能系列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倡导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进一步强化全民节能意识。

各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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