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工作任务
| 2011年主要工作目标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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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节能降耗总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万元GDP能耗较2010年下降18.5%以上,各地指标分解为:婺城区18.5%、金东区17.5%、兰溪市20%、东阳市18.5%、义乌市18.5%、永康市18.5%、浦江县19.5%、武义县17.5%、磐安县15.5%、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18.5%。
| 在2010年基础上,确保完成全市2011年万元GDP能耗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 婺城区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 婺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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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下降3.4%以上,力争下降3.77%
| 金东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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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市下降3.8%以上,力争下降4.36%。
| 兰溪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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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 东阳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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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 义乌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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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 永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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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下降3.7%以上,力争下降4.25%。
| 浦江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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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县下降3.4%以上,力争下降3.77%。
| 武义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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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安县下降3.0%以上,力争下降3.31%。
| 磐安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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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降3.6%以上,力争下降4%。
|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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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节能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 1、按照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要求,确保完成市下达的本地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 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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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通过强化结构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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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探索建立新增用能考核制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严格用能准入,从源头控制不合理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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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快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努力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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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节能工作管理机构,完善用能执法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用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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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强化用能计量与统计管理,健全用能监测、预警和调控体系,推动节能调控制度化、有序化和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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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结构调整
| 第三产业占GDP比重同比上升1.1%,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同比增长20%。
| 市发改委、科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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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省级技术改造“双千工程”重点项目231个,省重大技术创新项目10个。
|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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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节能重点推进工程
| 实施100个工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新能源产业化重点项目。
|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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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十二五”集中供热规划,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点建设,推进热电行业技术改造,鼓励企业发电机组抽改背,降低发电煤耗,提高能源转换和利用效率。
|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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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努力降低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 市经信委、环保局、质量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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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动太阳能、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积极推广生物质锅炉、高效节能空调、LED灯具、空气源(地源)热泵、太阳能热水器等节能产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55万只。
| 各县(市、区)政府,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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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力需求侧和有序用电管理,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点单位用电,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用电,做好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用电工作,保证全年用电合理增长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 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金华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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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能源汽车试点推进工作,金华市区完成5座充电站(配送站)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300辆纯电动汽车。
| 婺城区、金东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财政局,金华电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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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完善节能扶持政策,加强对重点节能工程、重点节能服务平台建设的推进力度。
| 市经信委、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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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淘汰落后产能
| 全市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45台、产能470万吨,淘汰粘土砖瓦窑5座。
| 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1台、产能15万吨,粘土砖瓦窑2座。
| 金东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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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36台、产能360万吨,粘土砖瓦窑2座。
| 兰溪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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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2台、产能20万吨,粘土砖瓦窑1座。
| 永康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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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3台、产能30万吨。
| 浦江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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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直径3米以下水泥磨机3台、产能45万吨。
| 武义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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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工业炉窑节能改造,鼓励天然气替代煤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SO2和粉尘排放,淘汰改造低效燃煤锅炉70台。
| 市质量技监局、经信委、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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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地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 各县(市、区)政府、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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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节能基础管理
| 执法建设
| 完成65家工业企业、20家非工单位能源监察(监测),其中兰溪20家、义乌市25家;大力开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宣传贯彻。
| 兰溪市、义乌市政府,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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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统计建设
| 负责能源统计和分析工作,健全全社会能耗统计制度,进一步充实完善各级能源统计机构和人员建设,加强能源统计培训,规范统计程序和口径,健全能源统计档案,提高能源统计质量,定期公布能耗指标。
|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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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能源计量建设
| 加快重点用能企业和行业能源计量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对主要能源计量设备的检查管理,提高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水平,继续创建能源计量示范单位。
| 市质量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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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
| 完成省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100家以上,创建省级绿色企业5家以上,完成资源综合利用年内认定工作,水泥散装率达到68%,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率60%、使用量43亿块标砖;组织实施循环经济“911行动计划”和工业循环经济“733”工程。
| 市经信委、环保局、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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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重点领域节能工作
| 建筑节能
| 实施民用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推进实施65%设计标准,负责建筑节能评估审查,继续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在系统内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做好太阳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强化各类建筑节能监管。
|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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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节能
| 继续推广使用驾驶模拟器,推广货运车辆箱式化、重型化,营运货车单位能耗下降1%,不断降低内运货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实施交通运输节能科技研发和成果推广,淘汰落后油耗超标运输工具。
|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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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和民用
节能
| 对年耗电100万kWh及以上重点商场超市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和目标考核,积极在系统内推广使用节能、节水新技术、新产品,重点商场节能灯具使用率达100%,组织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推进城市甲醇汽车试点。
| 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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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
| 加强机关办公设施节能管理,积极采用高效节电、节水产品,严格执行能耗定额标准,强化室内空调温控标准和公务用车油耗标准,努力降低机关单位建筑面积人均能耗水平。
| 市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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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节能
| 系统内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继续扩大太阳能、沼气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应用范围,加快淘汰更新高耗低效落后农业机械,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
| 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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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宣传
| 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节能系列专项行动,着力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倡导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模式,进一步强化全民节能意识。
| 各有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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