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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2011)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葫政告字〔2011〕1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教育全市人民“勿忘国耻,居安思危”,树立现代国防观念,市政府决定,2011年9月18日9时18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市区内所有防空警报同时鸣响3分钟,市电视台将播放防空警报音响和图像,市人民广播电台将播发防空警报音响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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