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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和地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标准,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天保工程建设中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出来,树立起学习的榜样。

  附件:1.毕节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毕节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毕节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
  毕节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一期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先进集体(个)

先进个人(个)

毕节市

1

5

大方县

1

5

黔西县

1

5

金沙县

1

5

织金县

1

5

纳雍县

1

5

威宁县

1

8

赫章县

1

5

百里杜鹃管委会

1

2

地直部门

1

3

合计

10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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