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工作职责亟待加强。新《
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规范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的职责任务,但各地基层公安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组织领导不力、监管不严、工作走过场以及专兼职民警履行消防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个别公安派出所根本没有开展过消防监督管理工作,不清楚自身应该履行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和任务,对上级安排部署的有关防火工作、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和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工作推进缓慢,职能作用不明显。
(三)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除黔西县、纳雍县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验收合格率在60%以上外,其他县市均未完成达标验收任务。金沙县有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54家,达标验收6家,达标率仅为11%;织金县有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46家,达标验收17家,达标率为37%。从实地抽查单位来看,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效果不明显,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不强,不能认定一些深层次的火灾隐患,部分单位领导对达标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单位员工不能熟悉掌握本单位安全出口数量、位置,不能熟练掌握扑救初期火灾和逃生自救的方法。
(四)部分地方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够。虽然今年各类专项治理活动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但从检查的情况看,部分单位落实力度不够,整治火灾隐患不到位,许多场所在旧的隐患还未消除的同时,又出现了新的隐患。今年省、地、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的20起重大火灾隐患中,目前,只有威宁县金威时尚酒店和E舞九天网吧2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其余均未整改完毕。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督促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资金,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全区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在8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五)农村、社区消防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无火灾村寨”和“无火灾社区” 创建活动不够深入。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未与“五园新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等同步设施。 “两分钟防火法”、“五类重点人员管理”、“十户联勤、五户联管”等行之有效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未得到有效落实。消防宣传力度不够,除金沙县、赫章县外,其他县(市、区)未对“两长”即行政村村长和社区居民楼楼长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