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技术侦察支队。
管理全区公安技术侦察工作,贯彻执行技术侦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技术侦察办法和制度;承办和指导、协调各类重特大案件、紧急治安事件的技术侦察活动;负责行动技术实施及情报信息工作的收集和研判;收集国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组织重大案件的技术侦察支援。内设情报大队、侦察一大队、侦察二大队、侦察三大队。
(九)监所管理支队。
贯彻执行监所管理的政策、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监管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依法对在押人员进行社会教育改造;制订有关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内设监所管理指导大队、地区看守所(加挂治安拘留所牌子)、强制戒毒所和狱侦大队。
(十)禁毒工作支队。
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禁毒工作,收集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参与对重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毒品违法犯罪情报的收集、分析及毒品鉴定工作;承担地区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内设情报大队、禁毒工作指导大队、侦察一大队和侦察二大队。
(十一)出入境管理分局。
承办和指导本地区公民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的居留、旅行、就业等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出入境管理法规、规定;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案(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外和涉港澳台案(事)件;指导和承办全区公安外事工作。内设出国(境)管理大队、境外人员管理大队。
(十二)科技信息通信支队。
拟订全区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指导和管理公安信息网络建设工作;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它通信资源,负责保障公安信息网络的正常运行,保障局机关电话、图像、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建设保障,维护修理局机关应急通信设备;负责全区公安科学技术研究、规划和开发工作;指导和协调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实施对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技术鉴定和监督工作;组织公安科技立项、成果鉴定、推广、评审和公安情报的搜集、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内设科技科、通信科、信息网络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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