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2011年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毕署办通〔2011〕96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直有关单位:
《毕节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2011年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毕节地区2011年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实施意见
(毕节地区综合应急救援支队)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09〕59号)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我区依托公安消防部队建立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后工作运行模式,切实优化整合各种应急救援专业力量,进一步增强我区应对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深入推进全区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应急机构机制、指挥平台、救援力量、政策法规、保障措施等建设,实现“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本区域和重点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需要的目标,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综合应急救援工作运行机制建设。2011年,毕节市、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县、赫章县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办公会议制度,听取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组织开展训练、演练,研究表彰、奖励应急救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不断促进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发展;二是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年会制度,年内组织综合应急救援有关人员召开会议,总结全年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年度应急工作以及其他重要事项;三是建立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督导机制,将综合应急救援工作纳入“双考双评双挂钩”考核内容,对督查对象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以及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四是各专业应急分队建立联络制度,确保发生灾害事故后应急救援队伍反应迅速、集结迅速,确保警令、政令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