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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坚实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

  (一)加强安全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地区和各县、市(区)安全生产专家组,调整充实专家组成员,完善专家决策系统、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大力培育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安全生产技术职业队伍。企业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发挥高等院校、协会(学会)和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力支持作用,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地区安监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项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

  (二)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切实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而产生重大隐患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地区安监局及各项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

  (三)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煤矿先进适用技术设备强制推行的具体实施方案,2010年底前,要安装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2011年底前,必须完成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工作;2013年6月底前,必须完成紧急避险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技术和装备的露天矿山,必须在2011年底前全部采用。积极推广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安全监控系统、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道路运输动态监管系统建设进度,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类以上的班线客车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于2012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安装的,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区安监局牵头,地区工业能源委、质监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及各项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

  (四)大力推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广实施安全生产信息化“金安”工程建设,逐步建立地、县、乡三级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平台,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信息系统、重大危险源监管与应急救援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加强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动态情况的信息化管理,推进行政许可、调度统计和行政执法工作实现信息化进程。(地区安监局及各项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负责)

  四、实施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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