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

  1、加强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国家规定下限标准,适当扩大适用范围,确保隐患治理、安全技术改造和装备资金投入到位。(地区安监局、财政局牵头,地区工业能源委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2、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关于小煤矿瓦斯治理经费和配套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地区安监局牵头,地区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工业能源委配合)

  3、全面实行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构建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地区财政局、安监局配合)

  4、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地区财政局牵头,地区公安局、交通局配合)

  5、积极探索保险机构参与企业安全事故风险控制和安全管理办法。(地区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配合)

  (四)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办学、对口单招、订单式培养等办学机制和模式。提升毕节学院安全技术专业的办学水平,鼓励支持区内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设置安全工程类专业,逐年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等相关专业人才的招生培养规模,推进集约化安全技术培训,加快培养高危行业专业人才和生产一线急需技能型人才。(地区教育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质监局、安监局、工业能源委和毕节煤监分局配合)

  八、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一)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规划。加快编制和实施毕节地区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推进安全保障型社会建设。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编制好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企业必须把安全生产落实到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订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措施到位。(地区改革改革委、安监局牵头,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分工负责)

  (二)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予以强制性淘汰。支持有效消除重大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遏制安全水平低、保障能力差的项目建设和延续。对存在落后技术装备、构成重大隐患的企业,予以公布,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关闭。(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能源委牵头,地区科技局、财政局、质监局、安监局和毕节煤监分局配合)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