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5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有关市、县农业部门会同发改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后,务必于8月12日前,按程序以文件联合上报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对已上报过2012年农业部“菜篮子”项目,但未上报可研报告文本的,需尽快补充上报。对已报2011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但土地、环保等条件未落实的,可对照申报要求尽快补充相关材料,无需重新上报。
项目所在地农业部门必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附件: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同时兼顾南方与北方、丘陵山区与平原的条件差别,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三)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一)圈舍朝向、规格合乎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
(二)有猪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施设备。
(三)大门口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有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四)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