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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强化技术要求。
  路网要求:油(水泥)路建设以通村为主,同时兼顾路网联通。
  技术指标和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贵州省乡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铜仁地区通村油(水泥)路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
  安保工程及标志标牌:安保工程及标志标牌与油路(水泥路)建设同时进行,要对危险路段进行认真调查登记,并设置适当类型的安保设施和标志标牌。
  候车亭建设:候车亭设置位置要合理,原则上应设置在村寨比较集中、人口比较密集的公路边。候车亭所在路段要视线良好,无陡坡急弯,路基宽度不小于6.5米,要设置专用停车带。
  (三)加强公路管养。
  1、落实养护人员。环线公路每4公里明确1名养护人员,其他公路每5公里明确一名养护人员,全面实行挂牌养护。
  2、坚持管养标准。要始终保持路容路貌良好,排水顺畅,公路路面平整、细密,无大坑槽。
  3、强化管养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地人民政府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要制定月管理养护工作计划,督促交通管理站及养护工人管理养护到位。每月对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出工不出力,责任心不强的养护人员要予以调整。要组织力量及时排除公路险情,对水毁公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进行恢复,对水毁严重不能恢复的公路,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争取上级资金解决。乡镇交通管理站要随时加强巡查,并做好当月的养护工作详细记录,每月25日前向县公路管理所书面报告当月养护情况。县公路管理所要加强对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对交通管理站的养护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抽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结合检查情况,按照核定的小修保养经费标准,及时足额拨付通村油路日常养护资金。交通管理站对养护资金的使用要做到账目公开,账证相符,接受群众监督。
  (四)做好客运工作。
  1、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县人民政府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县公路管理所、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及时开通农村客运班线。
  2、客运站场管理。按照“市场化运作”要求和政企分开的原则,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协调有关单位、企业抓好当地农村客运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3、经营模式。可结合本地实际和群众出行特点,打破传统的定线经营模式,采取区域经营、延伸经营、循环经营、捆绑经营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模式,充分满足农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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