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80号)
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自治县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根据地区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县开展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对象
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含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受委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均纳入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对象。
二、评查范围
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期间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若无行政处罚或行政许可案卷,则随机抽取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或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案卷。
三、评查标准
按照《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基本标准》(附件1)和《适用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附件2)要求,评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的实体和程序是否合法、运用自由裁量权是否适当,文书格式和案卷的装订是否规范等。
四、评查时间和步骤
201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监察局、行政服务中心抽调人员组成执法评查组,对各单位进行评查,采取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查从2011年6月中旬开始,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6月20日至6月30日)
根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基本标准(附件1、2),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并于7月1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同时一并报送该时间段的行政执法案卷总数及目录。
2、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根据各行政执法单位自查自评的情况,县政府法制办组织人员集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根据各执法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随机抽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共10件(不足10件的,按实际办案数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