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府办发〔2011〕7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印江自治县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印江自治县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铜仁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暂行办法》、《铜仁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评价指标体系》、《铜仁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双轨”制考核办法》文件精神,着力解决影响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问题,健全完善特大交通事故预防机制。现结合全县道路安全实际,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是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相关工作部门要从当前道路交通状况和发展要求出发,认真落实国务院“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联动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新格局,实现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三项指标逐年显著下降,全县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守法、文明交通意识明显增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
各乡镇、各相关工作部门要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制入手,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机制,务必于6月底前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管理机构体系,做到主体在乡镇,建制在行政村。实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负责制,各乡镇、村和各相关工作部门要明确具体办公场所,主要负责人必须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为直接负责人,层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为同级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机构和村(居)委会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将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督促各有关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组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部署的贯彻和实施工作,并定期向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