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农民职业教育卫星接收平台建设:温州市、丽水市等2个设区市,淳安县、安吉县、浦江县、洞头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永嘉县、平阳县、天台县、常山县、衢江区、景宁县、云和县、青田县、普陀区、岱山县、嵊泗县等18个县(市、区)。
指南之三:
沃土工程立项指南
紧紧围绕巩固强化农业基础、实施农业“六大提升行动”和农民增收“十项举措”,重点结合5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试点示范,组织实施沃土工程,开展商品有机肥补贴试点、绿肥示范基地建设、非平原农田综合培肥、作物高效生态施肥模式示范推广和农田质量检测能力提升,优化配置土壤和肥料资源,培肥地力,提高农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土地产出率。
一、立项条件
1.项目实施要紧密结合当地农业区域特色、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重点,实施规模符合规定要求,项目区域代表性、示范辐射能力和带动作用较强,社会生态效益明显,实施区域重点是粮油等大宗农作物主产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化肥减量示范区、用肥量较大的经济作物区域等。
2.地方政府和领导重视,有相应的扶持政策,能较好落实地方建设资金;土肥机构健全,相对独立,技术力量强,有土肥新技术新产品试验示范基地; 实施工作基础较好、积极性高,有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3.测土基本条件较好,项目单位土肥化验室至少有“三室一库”(分析室、天平仪器室、试剂贮藏室和样品库),使用面积不小于150 m
2,管理规范,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4.项目实施的主体技术和工作措施明确,扶持的重点区域、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明确,建设地点落实,建设主体明确,有规模示范基地和较大推广应用潜力。
二、建设内容和重点
1.绿肥示范基地建设。紫云英或黑麦草示范区要求设在沿高速公路、国道两旁的基本农田特别是标准农田内,每个示范基地连片种植100亩以上,每个项目总示范面积5000亩以上;园地套种三叶草、箭舌碗豆等绿肥示范区,每个示范点连片最低为100亩,每个项目总示范面积2000亩以上,优先选建已划入基本农田的园地套种绿肥示范区;以及省级绿肥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时,需详细列出每一示范点的建设地点(到村、畈)和面积。同时,在农业部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9个项目县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模式研究。对项目区技术人员和农户开展技术指导培训,建立2个500亩以上的连片核心示范方,开展品种筛选试验,建立5个以上定点有机质提升效果调查与监测点,做好档案记录。
2.非平原农田综合培肥省级示范区建设。建立以种植粮食为主的相对集中连片、二等标准农田面积2000亩以上的综合示范区,试验示范土肥新产品新技术和有机质提升,推广应用冬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商品有机肥,实施、组装配套和系统集成土壤改良先进适用技术,探索非平原农田地力培育模式和机制。项目申报时,需提供国土、农业部门的农田数量、质量等级材料和区位图。
3.作物高效施肥模式示范推广。结合蔬菜、茶叶、水果等品质提升行动,省级重点开展农作物需肥规律、配方肥配方研究,组织建立以茶叶、柑橘、茄果类蔬菜等为重点的主要作物施肥指标体系,分级、分区指导施肥指标体系建设和配方肥施肥等技术应用;地方重点开展配方肥示范基地建设、试验方案制订,分别开展5个点以上的3414试验和2个点以上的大田对比试验,建立指标体系和养分指标对比验证,设计、开发、生产和应用各类作物配方(专用)肥,组织校正试验,验证和完善肥料配方,探索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专业合作社紧密结合的配方肥直供等市场化运作、工厂化生产和网络化经营模式与服务机制,推广应用配方(专用)肥5000亩以上。因地制宜建立不同地域、不同产业、不同耕作制度、不同产量水平下的高效生态施肥模式示范区,示范推广面积不低于1万亩。
4.商品有机肥补贴试点。按照“试点探索、总结经验、稳步实施、企业参与、农民受益”的思路,以为农民提供优质廉价商品有机肥、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农村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促进高效生态农业和商品有机肥产业发展为目标,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农民生产习惯的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机制、促进和推进办法措施,以及补贴试点工作程序和运作机制,促进商品有机肥料生产、推广及使用的密切协作,为加快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提供经验和模式。试点县要求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5000亩以上、亩施用商品有机肥300公斤以上,且连片面积不少于100亩,推广应用重点区域和产业明确、集中。申报时需提供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方案。
5.农田质量检测监测能力建设。省级重点扶持农田质量检测监测体系区域布局规划、检测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研究,提升完善省级土肥化验室,以及开展土壤肥料省级检验检测等。市县按照必需、必要的原则,从提升能力、保证当地检测监测的实际需要出发,添置更新检测仪器设备,并在检测分析的基础上,建立完善数据库,逐步实现农田质量动态管理。项目优先选择安排现有基础较好、通过建设能成为我省区域性骨干的市县化验室,重点以改建和提升完善为主。项目申报时,需提供化验室基本情况、现有仪器设备和拟添置更新的仪器设备清单等材料。申报区域(择优选建):桐乡、上虞、永嘉、秀洲、武义、泰顺、临海、青田、遂昌、缙云、海盐、安吉、浦江、江山、黄岩。
县级土肥化验室检测仪器设备配置范围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1
| 分析天平(1/万)
| 1
|
2
| 分析天平(1/百)
| 1
|
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
|
4
| 分光光度计(可见)
| 1
|
5
| 分光光度计(紫外)
| 1
|
6
| 火焰光度计
| 1
|
7
| 半/全自动定氮仪
| 1
|
8
| 高温电阻炉
| 1
|
9
| 电导率仪
| 1
|
10
| pH计
| 1
|
11
| 干燥箱
| 1
|
12
| 真空干燥箱
| 1
|
13
| 隔水式培养箱
| 1
|
14
| 数显恒温振荡器
| 1
|
15
| 恒温水浴锅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