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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加强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创新智力支持
  22.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落实市委关于加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有关政策意见,吸引支持海内外优秀人才来嘉兴创新创业。市财政设立人才专项资金,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嘉兴创业的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100~300万元的一次性创业启动资金,对嘉兴市重点创新团队,经认定给予30~100万元的创新资助,同时在购房补助、学术活动资助、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资助和优先照顾。
  23.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形成多种形式的“人才驿站”,让更多的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合作、人才租赁等方式为嘉兴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开展嘉兴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创业创新驿站建设,对新建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给予20万元的资助,对进创业创新驿站的博士后每位给予4万元的资助。
  24.支持创新型教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弹性学制、订单式培养,建设适应我市产业结构的特色优势学科、专业结构体系。大力发展和改革职业教育,不断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办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与社会服务。围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各类农民科技培训工程,提高广大农民的整体素质。
  25.完善激励人才创新创业机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支持实行期权、期股奖励和企业年金制度。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人员在合作研发项目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期间交流兼职,允许兼职人员兼职兼薪。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和获得发明专利等条件作为科技人员评优评奖、评职晋级的重要量化指标。
  六、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加强科技金融结合
  26.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科技进步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在财政预算和决算中体现法定增长,确保财政科技投入稳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要确保财政科技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2个百分点左右,确保市科发资金每年有所增长,到2015年,各级财政科技经费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达到5%。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在“十一五”1亿元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市财政新增1亿元,累计达到2亿元,重点支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自主创新载体与平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国家和省自主创新项目配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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