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创业创新型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力度,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深入实施领军人才引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开发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等人才工程。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及相关产业、节能环保、生物和核电关联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引进和培育高端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加大培训力度,统筹推进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现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开拓能力、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禾商”;以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以高级工、技师及高级技师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数量充足、技艺精湛、梯次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六)搭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
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嘉兴中心、浙江科技(孵化)城、嘉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天通科技园等公共技术创新平台,继续完善技术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依托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一批创新组织,完善以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为重点的技术创新体系。依托行业龙头企业组建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健全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融资平台。推动银行机构、担保机构、风险投资公司、保险公司建立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金融合作联盟,整合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前期资金投入。成立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中心,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软环境。
五、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嘉兴市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管副秘书长,市经信委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经信委),市经信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提出分阶段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考核力度。各县(市、区)分别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工作机制
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培育发展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项目推进中各类重大问题。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家库,成立项目评审委员会,为项目的决策建设提供咨询服务。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评价考核体系,定期公布产业发展情况,检查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三)加大财政扶持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筹措、整合、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项政策,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核心科技研发、重大技术进步、科研成果产业化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经认定的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的新增地方财政贡献出台扶持政策。
(四)加强金融支持
金融机构逐步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优先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项目的信贷投入。加快融资担保机构建设,积极支持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缓解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和场外交易市场进行融资,鼓励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五)强化用地保障
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用地需求,新增工业用地指标主要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向上争取和内部调剂用地指标的协调力度。
(六)保障环境资源
合理配置各级新兴产业基地区域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和能源供应指标。在确保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基础上,实施污染物排放指标的跨区域调配,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的环境容量指标支持。积极建立主动监测、预警和调控的节能降耗机制,实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
(七)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