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重点项目推进协调情况报告的通知


  (六)安全保障不到位。有13个项目存在抢种、抢建、阻工等现象,增大了维稳压力。如文昌铜鼓岭、万宁神州半岛、三亚创意产业园、大广坝二期、海屯高速公路等项目存在抢种、抢建现象。

  (七)其它方面的问题。包括外币结汇、享受相关关税优惠、国防光缆迁移、供电线路搬迁等问题,一共有22个项目存在这方面问题。如:航天发射场配套区项目业主用港币结汇支付配套区项目征地款项,超出了公司的经营范围,现公司资本金中的外币资金暂不能结汇,影响了工程进度。公路项目建设普遍遇到国防光缆迁移影响施工进度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卫留成书记、罗保铭省长高度重视省重点项目建设,在省委五届十次全会上,两位主要负责同志都把抓重点项目建设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尤其强调要抓好重大工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省重大项目办召开项目推进协调工作会,是贯彻落实省委五届十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指示精神,建议下一阶段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建立更加明确的省重点项目责任机制。做到每个重点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分管领导、一个责任单位、一个工作班子、一个倒排工期计划、一竿子抓到底”的责任模式。各市县政府、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省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46号)精神,增强对重点项目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协调意识和推进意识。要建立市县政府和省直部门分工责任制。根据“六个一”的责任模式,市县政府负责一批,省直部门负责一批,将工作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对重点项目存在的问题,建设单位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要向项目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县政府报告。主管部门或所在市县政府在一个月内未能解决的,要将有关情况报送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在一个月内无法解决的,要向省政府报告,由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或者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各市县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项目,要亲自抓在手上,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解决问题。坚决克服纠正口号响、目标大,但是能力弱、办法少,遇到矛盾绕道走的现象。坚决克服纠正部门工作中存在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或者吃拿卡要的现象。坚决克服只搞开工仪式,没有建设进度的形式主义。坚决克服和纠正蜻蜓点水、大而化之、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坏作风、坏风气。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