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对各级干部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培训;
2.修订颁布《
南宁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3.依法严格把好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容易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安全性评价关的工作另行研究明确;
4.定期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依法处理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项目业主。
(三)责任单位:市、县(区)人民政府
(四)协作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地震局
(五)完成时间:2011年
三、积极行动,全面完成各级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编制并启动项目建设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市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目标,全面完成市、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确保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工作:
1.全面完成市、县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审定工作;
2.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地震局
(四)协作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城乡建委、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
(五)实施时间:
1.完成市、县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和审定工作(2011年6月前);
2.落实重点项目建设(2011年10月前)。
四、真抓实干,加快推进防震减灾中心项目建设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防震减灾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是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基本保障,也是我市抗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宁市防震减灾中心项目是“十二五”防震减灾重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加快推进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
(二)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