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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按项目进度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到位;

  2.加强协调,确保自治区地震局项目补助经费落实到位;

  3.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及时进场施工,力争今年底完成项目基建工作;

  4.做好南宁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平台建设、数据库建设的可行性调研和可行性报告,形成项目建议书报市政府审定。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四)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国土局、南宁城建集团

  (五)实施时间:2011年

  五、重视民生,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依据“平时与震时、休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参照南宁市南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模式,结合城市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学校运动场的新建、重建或改建,加快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每个县(区)都要建设1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二)主要工作:

  1.举办南宁市南湖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示范项目建设竣工典礼,广泛宣传应急避难场所的功能、作用、应急避难的科普知识;

  2.部署县(区)结合公园、广场、绿地建设,完善应急功能,建设县(区)的应急避难场所。

  3.落实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责任单位,加强对应急避难场所的管理。由南湖公园管理处一并管理应急避难场所。

  (三)责任单位:市应急办、市地震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建委、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国土局、民政局、教育局

  (五)实施时间:2011年

  六、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装备先进、设施完善、监测有效的现代化地震监测网络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地震监测是防震减灾工作的基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采取有力的措施,更新现有的地震监测设备,不断改善和优化我市地震监测的条件和环境。

  (二)主要工作:

  1.完成台网中心及9个子台设备更新和环境改造;

  2.完成动物远程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立项、设计,落实建设经费,争取今年内建成投入运行。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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