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城乡数字化办。

  (五)实施时间:2011年

  七、强化措施,抓好重点目标地震监测设施建设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根据《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地震监测条例〉办法》要求,配合自治区防震减灾部门,确定本市各行业应当设置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建设工程,建设重点目标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二)主要工作:

  1.配合自治区防震减灾部门界定应当建设的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观测设施建设工程;

  2.投入120万元建设仙湖水库、大王滩水库、大龙湖水库三个库容量为1亿立方的大型水库专用地震监测台,积极推进石油化工重大建设项目的防震专用监测台网建设。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有关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

  (四)协作单位:各县(区)防震减灾部门

  (五)实施时间:2011年

  八、跟踪研判,为重点时段的震情提供服务

  (一)工作内容与要求:牢固树立“震情第一”的观念,切实做好全国、自治区及市人大会议、政协会议、建党90周年、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会期等敏感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发挥各类监测台站及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抓好短临跟踪工作,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防震安全保障。

  (二)主要工作:强化重点时段的震情跟踪工作。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四)协作单位:各县地震局

  (五)实施时间:2011年

  九、完善服务,全面加强城乡抗震设防管理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确保工程抗御地震破坏能力。加大市县农村民居防震保安扶持,结合因灾新建、移民搬迁、征地拆迁等形式,组织开展农村民居防震保安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引导农民建设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安全农居。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统一部署,继续加大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推进力度,切实为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提供资金、技术服务。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