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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防震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工作:

  1.建立和完善地震行政许可审批的协调、服务机制;

  2.积极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程,每个县(区)建立一个示范村;

  3.继续搞好校安工程建设。

  (三)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地震局、城乡建委、教育局。

  (四)协作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水库移民局、民政局、国土局、规划局

  (五)实施时间:2011年

  十、科学预防,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

  (一)主要内容和要求:对“十二五”规划涉及5个小区共250平方公里的地震小区划逐个规划论证,今年内完成五象新区100平方公里小区划项目。

  (二)主要工作:

  1.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开展小区划的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2.成立开展小区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对小区划项目进一步论证;

  3.形成小区划初步报告。

  (三)责任单位:市地震局

  (四)协作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局

  (五)实施时间:2011年

  十一、夯实基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群众防震减灾意识的提高是构筑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能力的重要基石。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的要求,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及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继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广场”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地震部门的现有场地以及各类科技、科普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培训基地等加强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市、县(区)分别按照国家级标准和自治区级标准,将地震科普宣教基地列入2012年度政府财政预算,建设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市级要组织1次处级以上、各县(区)组织1次科级以上干部和公务员防震减灾科普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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