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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南宁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附件2:
  2011年南宁市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分解表

序号行业企业名称淘汰生产线(设备)型号及数量(台、套)或发电机组编号产能或发电机组容量淘汰方式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
  部门
配合部门备注
1炼铁广西东林矿业有限公司17m3、25m3高炉各1台1拆除一、下达具体的淘汰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每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前,将上一季度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进展情况报送市工信委。                                         三、对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组织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四、做好淘汰落后产能的取证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完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后,形成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报告报送市工信委。9月15日前马山县政府市工信委、发改委、物价局、财政局、国资委、人社局、国土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南宁供电局、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炼钢广西横县西津钢铁有限公司2座30吨电弧炉32拆除9月15日前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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