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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9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我市卫生服务水平和综合实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实现全市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嘉兴市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全面实施新医改、全力推进卫生强市建设”为主线,以“卫生强市、全民健康”为目标,突出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加大投入,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发展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省级卫生强市,建立完善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工作,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卫生服务能力,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全市居民人人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在全省处于先进水平,努力使我市成为浙江省卫生强市。
  三、考核内容及责任分解
  根据《浙江省卫生强市考核细则(2011版)》(以下简称《细则》)的内容和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的原则,落实部门责任制,细化分解基本要求、卫生事业发展水平、卫生资源配置状况、综合保障水平、卫生管理水平等五大部分18个项目77个子项目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底前)
  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部署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6月-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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