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分析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现状,组织相关人员对照《细则》进行自评,并查找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细化实施方案,狠抓创强工作。落实专门人员收集、整理卫生创强材料,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创强工作定人、定责、定时间、定任务,确保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创建工作推进有序。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政策。组织人员赴率先地区学习创强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创强工作申报资料,认真总结自评工作,适时向省政府申请考核。继续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工作和卫生强县(区)创建工作督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1年10月-2011年11月)
按照省创强考核管理办公室对我市创强工作调研的反馈意见,结合《细则》,进一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评分指标台账资料。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1年11月以后)
召开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迎检工作。对全市迎检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接受省卫生强市考核组对我市省级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创建省级卫生强市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体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工作。有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工作人员,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制定计划,明确举措,认真抓好创建卫生强市的各项工作。
(二)合力创建。创建卫生强市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方面的通力协作。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创建卫生强市的总体部署,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考核。要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强化督促检查,把创建卫生强市工作纳入市级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加强与新闻单位联系,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及时挖掘宣传卫生强市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