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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国家医改卫生信息化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市、县两级卫生信息平台。按照国家、省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数据标准和功能规范,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县(市、区)信息平台与市级卫生信息平台对接,市卫生信息平台接入省卫生信息平台。
  按照省对试点工作的要求,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卫生信息平台软件建设,实现卫生数据交换。市级卫生信息平台由市卫生局负责建设,硬件租用电信嘉兴市分公司设施;县(市、区)卫生信息平台由县(市、区)卫生局和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发局负责建设,可租用当地有关部门的硬件,也可自建机房运行。
  (二)建设五大业务应用系统。统筹建设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和综合管理五大业务应用系统,整合区域内卫生信息资源。
  1.公共卫生应用系统。包括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院前急救、血液管理系统等公共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一是配合完成国家统一开发的疾病控制统一数据采集平台在我市的部署。实现疾病控制业务数据采集的逻辑统一、分级部署、分类管理的目标。二是配合完成国家统一开发的卫生监督报告系统在我市的部署。支持国家级和省级分布式部署,实现卫生监督业务数据采集的逻辑统一、分级部署的目标。三是开发建设全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四是统一开发、部署全市妇幼保健、急救体系软件系统。
  2011年公共卫生应用系统建设分别由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妇保院、市急救中心牵头组织实施,硬件及网络统一搭建在市级卫生信息平台。
  2.医疗服务应用系统。按照试点项目要求,预约诊疗平台由省统一开发部署,市、县(市、区)卫生局、医疗机构配合完成,实现县、市、省信息平台对接;远程诊疗系统由市卫生局牵头统一开发部署,市、县(市、区)卫生局、医疗机构配合完成,实现省、市、县信息平台对接。
  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应用系统。按照省卫生厅“新农合”平台建设的相关要求,统一开发异地结报系统,分别部署于市、县两级卫生信息平台。县、市、省新农合结报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在省级医疗机构、市域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住院实时结报“一卡通”,并实现对合作医疗参合情况、基金缴纳、基金使用、医疗服务利用、药品使用等监测和分析。条件成熟时,可逐步统一市域范围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异地结报系统开发由市卫生局牵头,各县(市、区)卫生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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