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树立以确保质量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的社会责任价值观,承担对员工、消费者、投资商、合作方、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方的社会责任。建立和完善履行社会责任的机制和制度,将社会责任观念全面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与决策活动。促进企业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践行质量承诺,确保质量安全,维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在经济、环境和社会方面创造综合价值,树立对社会负责任的良好企业形象。
三、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6、加快质量法制建设。坚持质量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质量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健全质量法律法规体系,研究制定质量责任、质量奖励、质量信用及消费品安全等地方法规规章。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完善质量法制监督机制,落实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加强质量法制宣传教育,普及质量法律知识,营造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7、完善质量准入和退出机制。发挥质量杠杆作用,完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对高耗能、高污染、浪费资源以及危及安全的产品,严格生产许可管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安全标准或存在不合理危险的产品,严格实施召回;对危及人身健康、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的产品,强制其退出市场;对问题严重的企业实施强制整顿,对整顿效果不佳的依法实行关闭取缔。对因责任过错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工程建设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严肃处理。重点服务行业实施服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重大人身安全和财产损害的服务主体,责令其退出服务领域。
8、加强认证认可工作。以全面保障认证有效性为核心,健全完善与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认证认可管理模式,完善认证市场退出和淘汰机制。强化对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质检机构的监管工作。加大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管理工作力度,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保护。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促进湖北经济发展转型,节能减排、低碳发展中的作用。认证认可基础保障支撑作用显著增强,以中国方圆标志认证委员会湖北审核中心等国家在鄂认证机构为龙头、市州级工作站为延伸的认证服务网络,实现全省覆盖并有效运转,有效查处、遏制认证违规违法行为。
9、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定实施重点监督产品目录,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的重点产品、重大工程及重点服务项目的监管。加强对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完善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加强对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研究建立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收集与反馈平台,运用质量安全因子分析与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技术,建立实施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产品伤害监测制度,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分析评估工作,对系统性质量风险及时发布预警,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处置措施。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制定质量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风险应对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对质量安全风险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