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完善长江质量奖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长江质量奖的申报、评选、审核、表彰、管理等制度。完善长江质量奖评价细则,逐步推进长江质量奖在金融、铁路、交通、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行业和农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开展。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广大企业和组织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争创湖北省长江质量奖及市州政府质量奖。大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推动全省3000家重点企业贯彻《湖北省长江质量奖评定标准》,推进质量水平由符合型向卓越型迈进。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实施卓越绩效“千百十”工程,即组织1000家企业导入长江质量奖标准,按照卓越绩效理念改进企业管理,质量水平和企业整体素质明显提升;组织100家企业建立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企业主要经营绩效指标在同行业显著上升,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有较大幅度提升;树立10家长江质量奖标杆,加大宣传推介力度,使之成为学习的榜样、赶超的目标。
18、健全质量发展激励机制。积极支持和指导市、州建立政府质量奖制度,认真完善和落实各级政府对名牌产品、质量先进企业的鼓励政策,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质量效益良好的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实行重奖。设立政府“质量贡献奖”,授予在质量管理工作中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质量水平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或企业家。在省科技进步奖励制度中,设立质量技术专业,推动质量技术进步。鼓励企业积极开展争创质量管理先进班组和质量标兵活动,鼓励基层质量工作者争创“五一”劳动奖。
19、大力培育精品名牌。按照“巩固和发展一批、迅速壮大一批、开发储备一批”的实施步骤,推动企业争创精品名牌,努力打造品牌大省、品牌强省。加快制订并出台《湖北省名牌产品培育管理办法》,创新品牌培育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品牌价值测算制度,争创品牌价值500强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产品、工程、服务等领域湖北品牌培育、评价、扶持机制。利用国家、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产品研发设计、质量攻关和改进、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人才、技术、资源等要素向名优企业、行业集聚,重点打造100个国内有影响力、国际有竞争力的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高新技术产品品牌。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10个以上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
20、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知名品牌培育的政策与措施,建立以粮、棉、油、生猪、水产、家禽等为重点的综合农业发展区,使之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商品粮基地。深入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累计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达300个,大宗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80%以上。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支持开展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做强做大农产品知名品牌,全省30%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创建一批具有农产品知名品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一批具有国内广泛影响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品牌。
21、增强制造业质量竞争力。依靠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健全可靠性标准体系,加强产品可靠性设计、试验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提升制造业质量技术水平,促进我省制造业产品质量由符合性向高可靠性转型。在汽车、石化、冶金、轻纺、建材、电子信息、船舶和装备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以制造执行系统、在线监测和分析系统为重点,加快实施专项改造,不断提高自动化、柔性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大幅提升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的信息化水平。围绕研发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物流库存、人力资源开发等环节推进工业技术研发信息化和产品数字化、生产流通过程自动化、企业管理信息化,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加大制造业自主品牌培育力度,扶持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拥有核心技术的自主品牌或知名名牌,以品牌企业或产业集群开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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