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餐厅。总餐位数与机构老人及探视人员就餐相适应,布局合理。
3医疗康复
(1)医疗。有独立的医务室,包括治疗室和药房;配备急救箱、体温表、血压计、常规消毒用品;医疗室具备及时诊断和救治养老机构内老年人常见病、一般突发疾病的能力。
(2)康复。有与之合作的定点康复机构;康复活动室面积不小于25㎡;有基本的康复设施设备。
4公共区域
(1)接待室。有专门的接待室,并提供文字、实地参观等多种形式的介绍。
(2)阅览室。设有阅览室,布局合理,环境安静、舒适;订阅报纸、刊物10种以上,图书不少于400册。
(3)活动场所。设置棋牌活动室、公共电视房、集中降温和取暖室;设置室内外健身、康复活动场所,康复器材不少于5件;室内活动场所使用总面积不小于100㎡。
(4)洗衣房。建筑面积不小于50㎡;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布局合理,污净分开;配有洗衣机和消毒设备。
(5)消防。所有安全疏散通道和出口均设消防安全指示标志,并保持通畅;走廊、房间醒目处有区域消防疏散示意图,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四)管理
1规范建设。内部机构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有规范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后勤保障和消防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制度上墙;有工作人员选聘、培训、考核、任免、奖惩等管理制度;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其他职工参与管理的制度;建立在院老人动态信息管理库,包括入院申请、协议、健康评估、身份证明、监护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
2规范执行。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规定服务达到的水平和要求;制定各类风险和危机管理措施、应急预案、控制和处理程序,责任到人;开展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按相关规定配备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不超过职工总数的15%;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
3质量控制。认真执行《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管理人员严格开展考评;及时改进工作。提供服务完成率100%;各种记录的合格率100%;实行分类管理,分级护理,Ⅱ度压疮发生率为0,Ⅰ度压疮发生率低于5%;各种设备完好率85%以上;甲类传染病发生率为0,乙类传染病发生率小于2%,丙类传染病发生率小于3%。
(五)服务
1生活护理
(1)人员。75%以上的护理人员持证上岗;服务管理人员具有相关技术职称或资质。
(2)服务。服务人员24小时值班;护理人员与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比例分别不低于1∶6、1∶4、1∶3;护理标准按《湖北省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规范(试行)》执行;有程序化个案护理方案和记录;服务满意率80%以上。
2膳食服务
(1)人员。厨师、炊事员和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每年体检合格率均为100%;符合GB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7.6要求;配备等级厨师1名以上。
(2)配餐。照顾不同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一周食谱不重样,荤素、营养搭配合理;食谱上墙接受监督。
(3)服务。热情周到,针对不能自理或半自理老人送餐上门;有膳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1次膳食管理会议,听取老人及家属意见;满意率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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