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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有效整合社区内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社会团体、学校、科研院所、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企事业单位、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的科普活动。组织一批有志于社区科普教育的学者、科研工作者和实用技术专家组成科普专家队伍和社区志愿者队伍,为社区科普服务。

  分工:由省科协、省妇联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宗委、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社科院、省气象局参加。

  (六)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优化整合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激发公众接受科学教育与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工作。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定期培训从事科技类各学科教学的教师,培养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胜任各类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师队伍。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有关高校开展科学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科普教材建设。根据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需求,组织征订科普教材和自编科普读物,自制科普课件。尤其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编写和音像类教材的开发制作。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一是着重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志愿者队伍建设;二是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中小学和各类培训机构的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开展科学教育和培训。

  分工: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社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

  大力开发集成社会科普资源,打造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促进科普创作的繁荣和发展,大力发展科普展教资源,提升公共科普服务能力。

  --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继续鼓励自然科学科普图书与音像制品的创作和出版,繁荣科普创作。重视报刊、电视、网络和手机等媒体科普资源开发。加强民生、生态和应急科普资源的开发,以及适合农村和社区科普的设施和产品的开发。鼓励和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科普资源开发。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映、展示等活动,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组织编制简明生动的科普资料,以公众易于获得的方式送达基层。

  --加速科普资源有效整合。整合各类科普产品,拓展科普资源的服务范围,促进各区域、各部门彼此分离的资源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优化配置,提高效能。整合科普人才资源,不断壮大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科普人才队伍。发挥网络和数据库的作用整合信息资源,继续完善和充实以青海科协网、青海科技馆网、西宁科普网等为代表的科普专业门户网站,通过科普信息发布、资源导航、资源搜索、资源展示等功能,为公众和科普工作者提供资源发现、使用、分享的途径,提供信息交流和沟通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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