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科普资源的共享。建立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好各级各类科普场馆的作用,并有计划逐步开放科研机构、高校实验室等。发挥全国科普日和全国科技周、社会科学普及周等重大活动的平台作用,向全省公众提供丰富的科普服务和科普宣传。发挥科普网站快速与互动的优势,提供科学普及和交流的园地。以青海科技馆等大型科普场馆为科普交流共享中心,采取巡展、交换、重点支持等方式,为各州县、各部门提供科普展品、展览,积极创新科普资源共享模式。
--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环境。制定和完善有关优惠政策,在政策环境上营造尊重和保护科普产品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鼓励与加强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的合作,参与科普产品研发和展教资源的开发活动。支持企业开展科普资源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各类科普设施提供服务。
分工:由省科协、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民宗委、省环保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广电局、省社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参加。
(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促进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大力发展网络科普,增强科普互动水平,扩大科技传播的覆盖面,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化的科技传播新格局。
--提升媒体科技传播质量和效果。增加电视台、广播电台科技节目的播出时间,扩大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增设综合性报纸科技栏目和版面,增加科普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科技专栏。重视服务“三农”科普图书出版工作,加强科普网点建设,加强农家书屋建设,大力扶持科普出版物在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发行工作。继续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和科学传播能力,开展媒体人员的培训,提升科技传媒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媒体科技传播的严肃性,加强科技传播的针对性。
--充分发挥新型媒体的科技传播功能。加强移动媒体的科技传播规划,形成规模辐射效应。加强互联网新技术在科技传播服务中的应用和网络科普原创资源开发;充分发挥网站博客、论坛、在线通讯的科技传播功能;发挥车载移动电视、数字电视、手机等移动媒体的科学传播功能,探索适合的科技传播内容和方式。
--建立大众传媒应急科学传播体系。发挥电视广播受众广泛优势,针对受众的不同心理和层次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科学抗灾信息服务。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应急事件和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
分工: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牧厅、省卫生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广电局、省社科院、省气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参加。
(九)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加大科技馆、科普活动室、科普活动站等科普场所建设,促进科普资源优化配置。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合理布局,长效发展。
--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对现有科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的资源优势,发展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和科普教育基地。多渠道筹集资金,补充适应农村科普建设需要的新设备和科普场所建设,加大乡镇村科普设施投入,做好乡镇村远程教育与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软硬件升级工作,充实农家书屋图书数量,加大城乡社区科普画廊、科普活动室建设。充分利用远程网络终端设备开展科普教育和宣传。加大校外青少年科普教育投入力度,在现有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加设校外青少年信息知识中心点,扩展知识中心科普教育功能,高质量开展好校外青少年非正规教育。鼓励社会和引导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和资助,支持相关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科普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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